行政处理决定书(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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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2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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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起对你单位政府采购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22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情况。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如下:

  一、政府采购合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告

  “广州大学2022年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3829001,以下简称“实验设备购置项目”) 包组一合同签订日为2022年07月28日,合同公告日为2022年08月01日,包组二合同签订日为2022年05月26日,合同公告日为2022年05月31日;“工程抗震研究中心教育基地展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5411001,以下简称“展馆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日为2022年12月01日,合同公告日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系统流变学研究所科研计算平台AI集群节点扩容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5198001) 合同签订日为2022年10月19日,合同公告日为2023年10月13日;“2022年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仪器购置项目(二)”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6362001)包组一、包组二的合同签订日为2022年12月4日,合同公告日为2023年4月26日;“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实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6363001)合同签订日为2022年12月16日,合同公告日为2023年4月27日;“广州大学图书馆2022年电子资源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文库)”(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3583001)三十三个子包合同公告均超过两个工作日,其中子包2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政治课程数据库)未在政府采购网公告合同。以上六个项目未按规定在合同签订两个工作日内发布合同公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

  二、信息公告不完整

  “广州大学图书馆2022年外文电子资源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3405001)、“展馆服务项目”“实验设备购置项目”三个项目上传至政府采购网的委托代理协议均未加盖双方公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上述存在的问题,根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今后,你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依法做好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如果您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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