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财经处联合轻工集团监事会对集团旗下企业进行大宗贸易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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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20
  • 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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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州市国资委关于组织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监督检查的通知》(穗国资财〔2018〕53号)的要求,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市国资委财经处联合轻工工贸集团监事会在2018年9月对轻工工贸集团旗下三家企业的大宗贸易业务进行了现场核查。

核查小组主要对企业大宗贸易业务内控管理体系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核查小组重点抽查了2017-2018年上半年的大宗贸易业务开展情况,对大额应收预付账款情况及其回收情况、追收措施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已造成损失的业务,向企业详细了解其过程,分析损失产生的原因和内控方面存在的缺失,并了解企业的整改情况和损失问责情况等。

核查小组根据核查结果,并结合监事会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企业在信用管理、客户供应商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物流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建议,要求企业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严禁融资性贸易,对其他贸易业务和应收账款等风险业务领域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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