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集团监事会组织下属企业监事会开展制度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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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17
  • 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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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国资委要求,监事会需对监管企业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长效督导,确保各项制度执行落地,为企业规范运行、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岭南集团监事会在开展监管企业制度建设日常督导的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于2018年11月至12月,组织岭南集团下属24个二级企业及重要三级、四级子企业监事会,按照岭南集团下发的应收款项管理指引和客户信用评级指引,对各企业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延伸监督链条,实现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的初步尝试,进一步发挥各级子企业监事会职责,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岭南集团监事会根据岭南集团下发的应收款项管理指引和客户信用评级指引,制定检查报告模板和重点检查内容清单,确定检查企业范围,下发检查通知。各级企业由监事会牵头,联合岭南集团委派财务总监和各企业财务部、监察审计室、业务部门开展本次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得到了各级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企业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工作,按时将检查报告上报岭南集团监事会。岭南集团监事会根据24个下属企业监事会上报的检查报告及检查工作底稿,开展复核。

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了一些存在的不足,如下属企业根据集团制度进行修订的制度,存在个别条款与集团制度不符的情况;部分企业业务部门与客户对账,存在留痕不规范、不足的情况等。监事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岭南集团总部加强对制度的宣贯;二是下属企业进一步完善制度;三是各级企业有效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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