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出台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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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17
  • 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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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16日,《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自2019年开始在监管企业全面施行。这标志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全面变革。

  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方面,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紧密相关。此次改革以分级分类管理、授权放权和“一适应、两挂钩”为核心,将出资人依法调控和企业自主分配有机结合,符合中央简政放权、“放管服”的改革要求,符合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体现了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后,要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指标同向联动,实现“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强化了正向激励,对促进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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