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公布广州市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第四季度(12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广州市2017年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气重点)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季度12月).xls
2.广州市2017年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水重点)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季度12月).xls
3.广州市2017年国控企业污染源(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季度12月).xls
4.广州市2017年国控企业污染源(危废重点)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季度12月).xls
5.2017年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监控企业(废水)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季度12月).xls
6.2017年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监控企业(垃圾焚烧厂焚烧炉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季度12月).xls
7.2017年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监控企业(垃圾焚烧厂无组织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季度12月).xls
8.2017年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监控企业(垃圾填埋场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季度12月).xls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