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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我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整治情况和有关摘牌决定的通报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18-12-2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穗环领导小组〔2018〕1号


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人民政府,市水投集团: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目标,对7个突出环境问题及5家重点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有关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挂牌督办工作要求,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挂牌督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挂牌督办2017年我市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的通知》(穗环领导小组〔2017〕2号)后,相关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结合各自辖区特点,制定一系列配套整治措施和工作方案,把挂牌督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有力推进挂牌督办任务落实。
    (二)细化要求,督导突出问题整治。2017年8月10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挂牌督办专项督查的通知》(穗环领导小组办〔2017〕46号),组织现场检查,及时沟通协调,督导整治进展。市环保局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执法等方式,协助有关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直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有关区整治突出环境问题。
    (三)严格验收,认真开展监测核查。2018年1月4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验收监测和技术核查的通知》(穗环领导小组办〔2018〕3号),除在前期专项督查中现场核实已关闭或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外,组织对被挂牌督办的6个环境问题、4家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核查和验收监测,出具评估核查意见5份,分析对比环境问题4个。
    (四)强化整治,落实挂牌督办任务。各相关区政府及单位以挂牌督办为契机,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海珠区按期完成《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中要求于2017年完成的5项工作任务。荔湾区已建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达95%,珠江西航道和后航道沿岸主要河涌已基本实现截污。白云区190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174项。花都区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9宗,刑事拘留13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3宗。增城区禁养区内283个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清拆栏舍面积56640平方米。其他区被挂牌督办问题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整治情况
    (一)7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1.珠江后航道(荔湾和海珠段)水环境整治问题。
    (1)综合整治情况。海珠区制定《海珠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照《广州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台账,按期推进并定期更新65项工作任务进展;按期完成《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中要求于2017年完成的5项工作任务;完成马涌东水闸、西泵站、土华涌截污支管等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根据市水务局《关于2017年35条黑臭河涌整治工作的年度总结报告》内容,马涌、土华涌整治效果评估公众满意度评价均为90%以上,通过“初见成效”效果评估。
    荔湾区多次召开专项整治会议,邀请专家对东塱断面水质不达标成因进行会诊分析,共商整治对策,制定具体措施。目前,辖内珠江西航道和后航道沿岸主要河涌已基本实现截污,已建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达95%;完成花地河、牛肚湾涌等20条河涌42公里的清淤工作;完成牛肚湾涌综合整治工程;完善20个城中村支管建设工程,其中涌边截污管14.7公里,排水接驳管17.3公里;按期完成《广州市黑臭河涌整治工作任务书(2016-2017年)》中要求于2017年底需完成的13条黑臭河涌的“摘帽”任务,基本消除黑臭,实现“初见成效”。
    市水投集团负责东塱断面的整治任务为敷设配套市政主干污水管网40.4公里,2017年已累计完成36.4公里;同时,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至2017年底涉及东塱断面的西朗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125.5%,沥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96.06%。
    (2)控源查违情况。2017年,海珠区对辖内的珠江后航道与马涌两岸排水口进行摸查整治,共摸查管道8566米,整改、封堵排污口23个,新建排水管道562米;全面摸查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堆放场、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场,拆除河涌两侧堤岸顶部边线对开6米范围内的违法建设239宗;摸查马涌和土华涌流域81家“散乱污”场所,清理取缔48家,整治规范33家;对全区其余72条河涌开展“散乱污”工业和餐饮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顿相关污染源410家,其中清理取缔212家,整治规范198家;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43宗,清理取缔印漂洗小作坊144家次,向公安部门移送1宗,两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刑9个月。
    荔湾区与佛山市南海区签订广佛两地共治跨界河涌责任书,两地环保部门开展跨界河执法巡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企业22家次,关停项目3个;定期对珠江后航道和相关河涌流域开展执法检查。2017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8宗,处罚金额156.2万元,关停企业(项目)52个;排查“散乱污”场所285家,完成整治51家、停产停业57家、搬迁89家、拆除67家,整治中21家。
    (3)落实“河长制”情况。海珠区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2次河长制工作会议;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和河长制信息工作QQ群、微信群;街级河长落实每周一巡,村(居)级河长落实每天一巡,巡查情况每天上报。2017年,区级河长巡河120人次,镇街级1454人次,村居级29167人次;巡河发现问题总数432个,总办结数283个,总办结率为65.55%;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强化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宣传,编制派发公开信25610份,派发宣传单51000张,派发调查问卷15920份,张贴通告2718份,张贴海报3002张,悬挂横幅204条,拜访居民3889次。
    荔湾区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和河长制信息工作QQ群、微信群;落实各级河长巡河制度。2017年,区级河长巡河106次,街级河长共巡河1290次,村居级河长共巡河12132次,解决问题221个,其中对9个堆场已全部实现复绿,将河涌污染问题及时化解在苗头阶段。
    2.白坭河(白云和花都段)水环境整治问题。
    (1)综合整治情况。白云区制定《白云区水环境治理总体方案—白坭河(白云段)》并纳入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白坭河流域江高镇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蓼江东边涌新建截污支管1.8公里,跃进河新建截污支管5.6公里;区域内黑臭河涌治理达到“初见成效”要求。
    花都区强化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2017年安排研发后补助资金3667.141万元;完成治水三年(2017-2019)行动计划要求于 2017年完成4个河涌治理工程项目,新增管网3.12公里;完成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和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共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日,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51万吨/日;全区190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174项;对区内64条重点河涌管进行维修养护和水域保洁;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辖内列入考核的8条黑臭河涌达到“初见成效”标准。
    (2)控源查违情况。2017年,白云区开展“洗楼”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49人次,排查白坭河流域建筑物12795栋,摸查面积2786751平方米,清理整顿413个“散乱污”污染源;排查白坭河沿线排水口84个,其中28个为雨水口,已加装标识牌并定期巡查,确保晴天无溢流,35个已接入管网,8个断绝污染源后进行封堵,13个为鱼塘口,由区农林部门规范养殖并加强监管;开展新街河、白坭河堆场统一整治行动,完成整治堆场19宗,面积217677平方米,清理砂石32万立方米;拆除白坭河流域涉水违建480宗,拆除面积108685平方米;清拆整治非法养殖场21个和草菇场1个,清理禽只近6万只,清拆整治面积14240平方米,捣毁生猪私宰窝点5个。
    花都区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共4804家,完成整治4788家(其中停产、搬迁4309家),完成率99.7%;将废旧橡胶塑料再生加工(拉粒)和熔铸(电炉、冲天炉)2个行业共212家企业纳入2017年淘汰名单内,已关闭167家、转型22家、搬迁23家,炭步镇茶塘村、新太村塑料拉粒企业已全部肃清;整治畜禽养殖场2630户,减少存栏数约717万头只;拆除河涌违建671宗,拆除面积30.1万平方米;清理整顿42个堆场、3个搅拌站。2017年,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9921人次,检查企业9504家次,立案827宗,查封74宗。作出行政处罚717宗,罚款2488.92万元,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9宗,刑事拘留13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03宗。
    (3)落实“河长制”情况。2017年,白云区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落实白坭河(白云段)区、镇街、村居三级河长共9人,设立河长标识;在白坭河流域内张贴宣传海报750张,分发治水宣传单23000份,致市民信15000份,进社区55次,进校园1次,宣传横幅15条;江高镇启动“千名党员巡河治水”专项行动,将全镇逾4000名党员都纳入巡河责任区,发现、及时报告和跟踪处理相关问题。
    花都区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巡河或专题研究水环境治理工作30余次,并多次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研究部署;街镇级河长巡河3000余次,村居级河长巡河24000余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了一批河涌水环境治理问题;引入了广州万冠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等一批水处理及资源保护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融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花都先进制造业园区”已获批复,面积53.54平方公里。
    3.东江北干流(增城段)水环境整治问题。
    (1)综合整治情况。2017年,增城区与东莞市签订联动工作备忘录以及印发《东江北干流共治共管合作协议》,健全完善《东江北干流增城段水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增江流域水质提升综合整治方案》、《大敦断面水质提升工作方案》等;要求利用微信、QQ群、电视台和网络等开展《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场所的通告》宣传发动工作,在各村、社、企业和街道完成通告张贴11538份。完成广州市水更清42项工程中的13项,剩余的29项计划2018年底完工;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东江北干流增城段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共涉及7个镇街、63条行政村,除2条村纳入拆迁计划外,其余61条村中49条村已完工,12条村正在施工;纳入考核的永和河基本完成黑臭河涌整治。
    (2)控源查违情况。2017年,清理整顿“散乱污”1114家场所(其中停产停业529家、搬迁78家、拆除169家、完成整治338家);作出环境行政处罚650宗,罚款3888万元,查封扣押70宗、送法院强制执行42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8宗;设立东江北干流专项巡查小组,出动环卫保洁力量约8900人次,出动各类车辆约1200车次,清理两岸及水面垃圾超过6000吨;拆除东江北干流(增城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289宗,拆除面积约56134.74平方米,清理37宗死灰复燃违章占用堆场,清理各类堆放物27.32万立方米;沿河道安装视频监控103个,防护栏4.6公里;关闭禁养区内283个畜禽养殖场,清拆栏舍56640平方米。
    (3)落实“河长制”情况。2017年,增城区各级河长巡河累计46368人次,发现问题237宗、已办结220宗;基本完成全区208条河涌、99宗水库、1宗湖泊以行政村为单位的电子标绘工作;由区河长办牵头,每两月对增江、西福河等重点河涌进行污染源量化分析通报。
    4.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坑污染整治问题。
    (1)综合整治情况。2015—2017年,良田坑流域(包括良田坑、头陂坑、白沙坑)共建设截污支管62.34公里;建设完成良田坑及其支流流经的钟落潭镇华坑村、竹一村和竹二村等1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工程。
    (2)控源查违情况。2017年白云区立案查处良田坑流域环境违法行为190宗,清理整顿良田坑流域“散乱污”污染源680个;整治非法畜禽养殖场29宗,整治面积约12220平方米;清理河流两岸垃圾约2吨/日,整改水面保洁问题21个,安排人员对良田坑两岸可能形成垃圾倾倒点的位置守点,设置路障、禁倒标示和安全隐患警示牌,严防垃圾倾倒。
    (3)根据监测结果显示,2017年下半年,良田坑主要污染指标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21.4毫克/升、0.42毫克/升、89.5毫克/升,同比分别下降了89.9%、55.8%、34.2%。
    5.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环境污染问题。
    (1)取缔非法采沙场。已清理东江违章堆放场35宗,清理各类堆放物27.32万立方米,运离清理建筑垃圾2万立方米,制止违法采砂6宗,处理无证取水行为3宗,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窝棚、板房、房屋130多宗。
    (2)清理整顿土江村“散乱污”企业。已整治土江村11家污染企业,其中依法取缔、搬迁或清拆7家,对停产后擅自复产的4家采取查封、停电处理。
    (3)加强土地、建筑物租赁管理。制订《石滩镇土江村土地出租使用制度》,要求村社和个人均不得将土地或房屋出租给无证照或证照不全非法经营的小工厂、小作坊,对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土地和房屋的出租,必须经镇国土、建设、环保和安监等职能部门的审批;对已清理的场地进行平整和复绿工作的同时落实对沿线主要路段设置防护栏、防浪墙等物理隔离措施共约4600米;在河道沿线及主要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并落实日常巡查工作,与沿线村居、合作社签订管理责任状。
    6.南沙区榄核镇八沙村养殖场污染整治问题。
    榄核镇八沙村共有违法养殖户5家,已全部完成关闭搬迁;完成禁养区内86户畜禽养殖户清理整治,清拆关闭棚舍面积87529平方米;完成16家尚未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
    7.花都区炭步镇茶塘村、新太村塑料拉粒废气污染问题。
    花都区炭步镇茶塘、新太村共有塑料拉粒企业25家,已全部取缔搬迁。
    (二)5家重点企业完成环境整治情况。
    目前,1家完成整改,4家关闭或关停。广州市白云区丰浩五金饰品厂经过整治,已停产关闭;广州市致鸿物流器材有限公司经过整治已拆除涉嫌扩建的两条镀锌生产线,全面取消电镀工艺,拆除电镀车间,现主要从事五金件加工;广州日正弹簧有限公司经整治,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广州市番禺区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全面关停,自行报停生产用电,部分设备已拆除;广东建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增城区已依法采取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实施10万元的行政处罚及查封等措施,经多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均未有生产迹象,查封封条完好。
    三、摘牌决定
    (一)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坑污染整治问题、增城区石滩镇土江村环境污染问题、南沙区榄核镇八沙村养殖场污染整治问题及花都区炭步镇茶塘村、新太村塑料拉粒废气污染问题等4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要求,予以摘牌。
    (二)珠江后航道(荔湾和海珠段)水环境整治问题、白坭河(白云和花都段)水环境整治问题、东江北干流(增城段)水环境整治问题等3个环境问题经过大力整治,基本落实整治措施,但水质未能达到省的阶段性考核要求,应按照《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广州市全面剿灭黑臭水体作战方案(2018-2020年)》年度任务以及辖区“一断面一策”水环境整治方案既定部署,转入常态化工作,强化整治。
    (三)5家重点企业已基本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要求,予以摘牌。
     
    附件:1.
2017年广州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表.doc       

          2.2017年广州市挂牌督办重点企业整治情况表.docx  

 

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增城区环保局,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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