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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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1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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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有关要求,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共有257家企业纳入评价范围,除24家企业按规定不参与评价外,其余233家企业通过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了自评、初评、反馈、复核等评价程序,经进一步核实和集体审议,形成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包括“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4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20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165家、“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44家,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广州环境保护网(www.gze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26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方式:


    电话:020-83203095


    传真:020-83203067


    通讯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510室(邮编:510091)

    附件:2015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doc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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