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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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15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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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有关要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共有2928家企业纳入评价范围,经过自评、初评、反馈、复核等评价程序,形成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其中“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51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1349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346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369家,因关闭、搬迁、转型、停产半年以上等原因不评定等级企业813家,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www.gze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电话:020-83203073

传真:020-83203080

通讯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510室(邮编:510091)

附件:2018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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