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政局:
来文《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商请核定市老人院镇龙院区二期项目床位收费标准的函》(穗民函〔2025〕51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7〕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市老人院镇龙院区二期项目床位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按照《通知》明确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核定市老人院镇龙院区二期项目床位收费标准为双人间(一级)700元/人·月、多人间(一级)350元/人·月(详见附件)。
二、严格落实《通知》关于特困、低保、低边入住老人床位费收取的有关要求,履行好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三、按照《通知》相关规定,为满足入住老人不同层次需求,公办养老机构可提供个性化特需服务,其收费标准由公办养老机构根据服务内容及成本自主确定,并按照自愿原则签订书面服务同意书,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四、请指导市老人院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此复
附件:广州市老人院镇龙院区二期项目床位费核准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老人院镇龙院区二期项目床位费核准表
2025年 价 养老核字第 号
单位: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