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发改局,广州白云机场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安迅保诚巴士有限公司、市属各汽车客运站场及相关客运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道路客运旅客票价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自我市始发的道路客运旅客票价(含机场快线、空港快线)管理方式由政府指导价管理调整为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旅客客运票价标准由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自主制定。
二、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须做好道路客运旅客票价明码标价工作,将运输方式、营运里程、车辆座位数、路桥费、燃油附加费、票价标准等内容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公示的票价标准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我委将定期组织对道路客运旅客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有关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工作,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道路客运旅客票价水平的稳定。
四、执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我委(价格管理处)反映。
五、此前原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文件同时废止。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