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听全文
  • 2018-09-21
  • 来源:市发改委
  • 分享到
  • -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9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经清理,原市物价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8号)等相关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附件:

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 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文件目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请下载附件: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zip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