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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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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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发改局:

  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

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

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基函〔2024〕1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以下简称《通 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梳理排查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小学课后服务和做好收费管理工作的重 要性,对照《通知》的要求,立即对本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情况、收费情况、第三方机构参与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立即整改,切实规范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二、完善属地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政策

  各地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和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服务性 收费及代收费的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按新的通知要求正式实施。午休看管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各地应继续予以保障。

  三、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

  各地要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的宣传工作,准确把握政策 口径,结合当地课后服务实施情况制定宣传和舆情应对方案,针 对媒体关注问题和误读误解要及时对外发声,加强正面引导,确 保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各校要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学期课后服务有 关要求,做好家长解释工作,与既往工作做法平稳衔接过渡。同 时,各地要切实做好课后服务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及时核查办理 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持续开展舆情监 测,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政策要求,及 时回应社会关切,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四、按时报送各地实施排查情况

  请各地认真梳理排查属地实施情况,填报附件表格(附件2),于1月24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2.课后服务实施情况摸查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3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陈炎耀,电话:37628755,电子邮箱: panh@gdedu.gov.cn)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不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取得了显著成  效,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 为,引起社会关注。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 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 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 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 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三、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因 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 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 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 集体补课。个别在周末开展课后服务的“双减”试点地区,只允许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

  四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 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 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 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 后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 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学校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需引进具有相应 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要严格 规范管理。各地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 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 整机制。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 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各省(区、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 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 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 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要全面规范义务 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 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要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态公厅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2

课后服务实施情况摸查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1

(一)课后服务 收费情况

收费主体

学校、家委会、第三方机构或 其它

2

是否将早到校看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3

是否将午休看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4

是否将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5

(二)第三方机 构参与情况

是否已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


6

是否已形成机构名单


7

是否已形成机构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


8

是否已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


9

(三)在周末开  展课后服务的情

是否存在周末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


10

在周末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


11

(四)存在的主 要问题

现行文件中有哪些不符合《通知》要求和国家 、省中小学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相关管理 规定的内容


12

是否存在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 、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13

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参与情况


14

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其他问题


15

(五)整改安排

文件修订时间安排


16

问题整改时间安排


  注:如市级统一要求,则只需填报全市情况;如市级发文覆盖范围仅为市直学校或部分县(市、区),则需要填写市级及其他未覆盖县(市、区)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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