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发改价检处〔2016〕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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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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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发改价检处〔2016〕1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发改价检处〔201614
处罚名称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场处罚决定书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结果 责令整改,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华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91440104732968893F   s0412015001998(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曹国春
处罚决定日期 2016年12月14日
处罚机关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方编码 440100
当前状态 正常 
数据归集时间 2016/12/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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