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发改价检处〔201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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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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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发改价检处〔2016〕17号
处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 属于《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所列违法收费行为,构成了收费项目已取消,继续按原项目收费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一)项、《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一)项
处罚结果 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多收价款60295元;处违法所得1倍即61705元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51736132-7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国祥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8
处罚机关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方编码 440100
当前状态 0
数据归集时间 2016年12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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