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清明节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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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2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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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17年清明将至,为确保广大市民祭祖活动有序进行,防止殡葬用品、殡葬服务及相关行业价格异常波动,现就我市殡葬服务行业价格行为及相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重视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解决群众需求,合法行使价格权利,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殡葬基本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用品和服务,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同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允许任何经营者利用丧葬用品等牟取暴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三、餐饮经营等行业,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定价,让利于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得使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所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所要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避免激化停车收费矛盾。

各殡葬行业经营者以及相关单位,应立即按提醒告诫函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从即日起开展殡葬用品及相关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殡葬行业以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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