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涉疫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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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6
  •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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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哄抬口罩机价格案。2020年4月1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材料。当事人拒绝提供,5月11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警告仍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材料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20年2月11日至4月29日期间,当事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口罩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向购买方表示疫情期间口罩机“货源紧张、成本上涨、价格上涨”等涨价信息,以加价提取紧缺现机或者增加调试成本费用交付正常机器等理由,要求购买方提高购买价款,将违约风险转嫁给购买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二次销售合同或口头约定的手段抬高了当事人所生产口罩机的实际购买价款,推动口罩机销售价格在疫情高峰期过高过快上涨,并从中获取违法利益。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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