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水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穗发改〔2018〕451号)有关工作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转供电主体,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行为。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委(价格管理处)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请下载附件: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