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我省价格认证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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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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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关于我省价格认证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7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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