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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 2025-06-18
  •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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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批广州南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1〕2号)规定,现就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广州南站P2、P4、P6、P7、P8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小型车辆第1小时6元/小时,超过1小时每半小时加收4元;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详见下表:

车型

停车时间

收费标准(元)

小型车辆

15分钟

免费


第1小时

6


超过1小时,每半小时

4


24小时最高限价

60

大型车辆

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备注: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二、快速接送区(广州南站P1、P3、P5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前10分钟免费;超过10分钟后,10分钟至30分钟之间按5元/5分钟为标准计费;超过30分钟后,30分钟至35分钟收费标准为40元;超过35分钟至40分钟收费标准为80元。详见下表:

停车时间

收费标准(元)

10分钟

免费

超过10分钟至15分钟

5

超过15分钟至20分钟

10

超过20分钟至25分钟

15

超过25分钟至30分钟

20

超过30分钟至35分钟

40

超过35分钟至40分钟

80

备注:

1.快速接送区车辆停放时长为40分钟,超过40分钟建议安排人员通知或劝导相关车辆驶离快速接送区。

2.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5年6月20日零时起施行。此前广州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政策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四、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与快速接送区进、出口处以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五、请对进入广州南站快速接送区的车辆加强引导,指引非快停快走车辆进入收费标准更低的停车场。确有必要选择进入快速接送区的快停快走车辆,安排人员通过现场劝导、短信和电话提醒等方式进行价格提醒,有效疏导快速接送区车流,提高快速接送区通行效率,减少价格纠纷。

  六、如不服本批复,可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联系电话:020-83555988;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联系电话:83133099)或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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