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税收办税指引

  • 听全文
  • 2016-12-20
  • 来源:市地税局
  • 分享到
  • -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1号)规定:

(一)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履行备案程序即可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需提交备案资料为: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二)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履行备案程序即可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需提交备案资料为: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三)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需提交备案资料为: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四)体育场馆符合条件的房产、土地,履行备案程序即可依法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在符合减免税资格条件期间,已备案的减免税所涉及的有关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无需再次报备。

其中,房产税减免备案时需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备案时需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报送的资料。

(五)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和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支出,在纳税申报时按税法规定自行在税前扣除,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