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注销六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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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27
  • 来源:广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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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民办学校办学应当持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申请延续,未申请延续的由相关审批机关注销其办学许可。

  经核查,广州市广源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期限均已届满,逾期未提出延续办学许可的申请,且均已终止办学。我局决定依法注销该六所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现将学校名单向社会公布(见附件)。

  被注销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应及时将办学许可证(含正、副本)及印章上缴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并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职学校一览表.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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