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2015年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验收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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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8
  • 来源:市科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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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和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6〕99号)、《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及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对2015年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和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进行了验收工作,现就公开项目验收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验收情况公开

  现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目前已通过验收项目情况予以公开(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于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创新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2楼1204室;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联系电话:83124032、83124034;邮编:510030)。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二、其他项目验收要求

  (一)时间要求。请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包括首次验收未通过项目和未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尽快提交验收材料。其中,首次验收未通过项目承担单位依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于首次验收后3个月内整改并再次提交验收材料;其他未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须于12月26日前按照要求提交验收材料。

  (二)验收要求。前期验收未通过的,若本次验收仍未通过,市财政将不再予以经费补助;其他项目若首次验收不通过的,限3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市财政将不再予以经费补助。

  (三)项目终止。对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而终止的项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验收材料受理。项目验收材料受理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3-705室

  联系电话:83491584、83491576

  传真:83492517

  附件:2015年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企业研究院建设专项验收通过项目清单.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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