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8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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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7-04
  • 来源: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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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被处罚人

单位及职务

违规

内容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作出日期

穗旅罚字〔2018〕第4号

李元生

广东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

罚款五千一百元

《旅游法》第三十九条、《旅游法》第九十六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19条标准

2018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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