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 内容 | 处罚情况 | 处罚依据 | 处罚作出日期 |
穗旅罚字 〔2019〕 第1号 | 港青(广州)国际旅行社 有限公司 | 程伟全 | 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一千三百六十元;罚款二万五千一百元;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九十五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3条。 | 2019年 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