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9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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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09
  •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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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被处罚人

单位及职务

违法

内容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作出日期

穗文广旅罚字〔2019〕5号

孙宪利

广州市零寸光商旅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罚款五千一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九十五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1条。

2019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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