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 内容 | 处罚情况 | 处罚依据 | 处罚作出日期 |
穗文广旅罚字 〔2019〕3号 | 广东南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赵祁 | 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 | 责令改正,罚款四万一千元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六十二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41条。 | 2019年 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