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广州市2022年寻找十大“最美慈善家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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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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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文明办、妇联,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妇联系统妇委会(妇工委)、市妇联团体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推动移风易俗,秉持慈善为民理念,根据《广州市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穗民〔2021〕110号)、《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慈善之城”提升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穗民〔2019〕315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慈善之城”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广州市2022年寻找十大“最美慈善家庭”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12月。

  二、活动主题

  慈善为民,爱传万家。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广州市慈善服务中心、广州市慈善会

  (三)承办单位: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

  四、推荐范围

  在广州工作、学习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其配套政策等法律规章方面能做到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单位、行业纪律和规范,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爱岗敬业。家庭成员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理想,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

  3.遵善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善待他人、关心他人、帮助他人;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个方面能行崇德礼,知行统一。

  4.诚实守信家庭成员诚实劳动、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家庭成员如从事公益慈善工作的,能在工作中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自荐)

  1.慈善捐赠家庭成员富有爱心,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关注关心社会重大灾害疫情和困难群体,家庭捐赠款物积极,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2.奉献社会  家庭成员积极服务社会攻坚工作,尤其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家庭,参与抗击新冠疫情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等相关人员的家庭。

  3.热心慈善  家庭成员富有正能量,积极传播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讲善言,行善行,身体力行参与慈善事业并影响身边人共同行善,以家庭慈善行为感召社会,发动更多的个人或家庭参与慈善。

  4.乐于公益  家庭成员有较强的奉献意识和助人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

  5.良好家风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传承家风家教、友爱互助、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慈善服务。积极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家庭家教家风良好,孝敬父母、和亲睦邻,修身劝学,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感染熏陶家庭成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推荐(自荐)

  1.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情形的;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有参与“黄、赌、毒”的;

  4.家庭成员有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六、实施步骤

  按组织发动、遴选推荐、结果公示、持续宣传四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发动。5月20日前,启动学习宣传活动,主办单位联合发文,主办协办单位广泛动员各区、市直机关单位、各公益慈善组织、各社工组织、各社工站、各家庭积极推荐“慈善家庭”。加强媒体宣传,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等方式,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慈善家庭”学习宣传活动,方便各界参与,动员各界参与。

  (二)遴选推荐。6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积极发掘符合“慈善家庭”条件的人选,市民政局梳理申报材料,会相关部门核实慈善家庭成员的评选资质。

  (三)评审及结果公示。7月31日前,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2022年度十大最美慈善家庭。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2022年度十大最美慈善家庭名单,并为2022年度十大最美慈善家庭制作荣誉证书。

  (四)持续宣传。

  1.7至9月,主办单位联合对评选出2022年度十大最美慈善家庭进行通报。

  2.结合广州榜样发布、广州市公益慈善嘉年华、广州慈善榜等活动,开展慈善家庭发布仪式,增强慈善家庭荣誉感。

  3.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十大最美慈善家庭”,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演讲、社区宣传栏、宣讲会、婚俗改革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慈善家庭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家庭参与慈善的热情。

  4.组织慈善家庭宣讲团队进行宣讲;邀请慈善家庭开展婚姻登记颁证、公益讲堂、家庭辅导、社区活动等,传播良好家风家教;拍摄慈善家庭演讲视频短片在媒体渠道播放。

  5.12月,总结“慈善家庭”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提炼经验,探索建立寻找“慈善家庭”长效机制,讲述慈善好故事,传递慈善好声音,让学习宣传“慈善家庭”成为一种慈善常态,让争做“慈善家庭”成为一种追求,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七、报名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3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市直各单位、各区民政局、各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各区妇女联合会从本区、本系统中发掘符合“最美慈善家庭”推荐条件的人选。市直单位各推荐1家,区民政局各推荐3家。

  (二)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发动社会各界广泛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按要求报送材料即可。

  八、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

  1.填写《2022年度广州市慈善家庭推荐表》(附件1)和《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附800 字左右家庭事迹材料。

  2.提供5张家庭参加公益活动的jpg格式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提供家庭所获荣誉和媒体报道等事迹的相关图片或报道链接,荣誉证书复印件图片。

  4.合作单位须协助慈善家庭完成1、2、3点报送要求,并填写《2022年度广州市慈善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3)。

  5.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3份)报至:广州市西湖99号1010室符丽萍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gzsgycslhh@126.com。

  附件:1.2022年度广州市慈善家庭推荐表.doc

  2.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3.2022年度广州市慈善家庭信息汇总表.doc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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