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2022年11月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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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7
  • 来源: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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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有关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工作要求,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陆续联合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省内20个城市以及辽宁沈阳、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齐齐哈尔、江西南昌、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广西南宁、海南海口、四川成都、贵州贵阳、陕西西安、甘肃兰州、青海西宁、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江西赣州、广西梧州、贵州毕节、湖南郴州等省外20个城市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目前共2631个事项可在上述城市通办,现将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办事群众可根据事项清单对应办理模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办理“跨省通办”“跨城通办”业务。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职责任务的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广州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2022年11月版).pdf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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