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CNFX20170007
企业名称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张轶 | |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陕20160135 | 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032213043745 | |
企业负责人 | 王睿成 | 质量负责人 | 张晓梅 | |
生产负责人 | 陈博 | 质量受权人 | 张晓梅 | |
生产地址 | 宝鸡市宝平路14公里处 | |||
检查日期 | 2017年01月10-12日 | |||
检查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心 | |||
事由 | 抽样检验 | |||
检查发现问题 | ||||
一、涉嫌未按《中国药典》规定的制法生产清热解毒片。现场抽取该公司2014年至2017年1月生产的全部七批清热解毒片留样进行显微鉴别,其中四个批次(批号:150124、150547、151007、160459)检出明显的栀子显微特征,该公司现场承认上述批次中添加了栀子粉,并于检查期间(1月11日)启动召回。 1.“物料库卡”显示石膏、金银花、知母(进厂编号分别为14-001、14-001、14-004)于2014年12月17日用于150125批清热解毒片生产,但企业声称未生产过该批产品,无该批清热解毒片的批生产记录及留样。 | ||||
处理措施 | ||||
该企业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责成省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全面评估相关品种的质量安全风险,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立案查处。 | ||||
发布日期 | 2017年3月13日 |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