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形眼镜(软性角膜接触镜)在佩戴中直接接触角膜,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高风险医疗器械。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执法分局落实省市“大稽查”工作精神,组织开展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消除风险隐患,规范经营秩序。
此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在认真分析往年监管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确定了监管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对广东国际眼镜贸易中心隐形眼镜批发企业,以及荔湾区光复中路、越秀区人民中路眼镜经营集中地段部分零售店进行突击抽查,重点检查企业资质、经营条件、质量管理及产品注册证、标签标识和购销记录等。
抽查发现,大部分企业能够依规合法经营,有个别企业存在库房管理不规范、购销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结合存在问题开展针对性法规宣传,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对问题进行整改。
下一步,药品监管执法分局将按照省市稽查工作部署,健全完善监管措施,持续强化监管执法,狠抓风险隐患排查,全力保障百姓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