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执法分局持续强化药品电商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邮售方式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通过互联网、邮售方式销售处方药案件11宗,有力规范我市药品电商企业销售处方药行为。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电商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制定监督检查表,进一步细化检查事项。将通过互联网、邮售方式销售处方药作为检查重点,运用双随机的工作方式,重点对广州市的37家向个人销售的药品电商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创新执法检查手段。针对药品电商企业的存在一家企业同时拥有多家网站(自建网站、天猫网店、京东网店等)、不同人员系统权限不同的特点,执法人员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不同网站的特点,研究创新监督检查手段,探索采用不同时间段、筛选收货地点、常用处方药品种抽查等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发现违法行为的能力。
三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采用现场宣传、幸福药素站点宣传和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加强对药品电商企业的宣传,及时向企业宣传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对互联网销售药品政策法规的变化,不断推动企业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