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保障农村地区消费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印发《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广州市农村地区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清单》,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回访检查”的方式,瞄准短板弱项,狠抓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目录,指导农村地区白酒、土榨花生油等食品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劝退取缔条件差、隐患大的小作坊93家。紧盯“五无”、“两超一非”、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农村食品安全“四大顽疾”,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40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52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件。实施食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农村校园食品统一配送机制,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经营(流通)单位13624家次、食品经营(餐饮)单位15640家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945个次,抽检各类食品11086批次。
三是坚持宣教,营造氛围。聚焦农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推广《我想看见你的笑》食品安全儿歌,启动第五届“药品安全乡镇行”,组建23支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进农村,向农民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