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广州市白云区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6日
序号 | 违法违规企业名称或行为人姓名 | 企业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 |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行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公布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备注 | ||
产品名称 | 商品名 | 批准文号 | ||||||||||
1 | 广州云河饮用水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村警备区农场自编一号 | 张静(身份证号:612328******060028) | 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2,罚款人民币75000元 3,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 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9日 | “精品白云参泉饮用纯净水” | 桶装水 | / | 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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