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示产品 名称 | 被抽查单位 | 标示生产企业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 不符合标准 规定项 | 核查情况 | 备注 |
1 | 电子脉冲激光治疗仪 | 广州市华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华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型号:HK-D5 | 编号:D01B649358 | 无 | 检验报告未判定被检样品不合格,不符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立案的规定,因此不予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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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用脱脂棉 | 广州臻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南昌市康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型号:B型规格:450g | 批号:20160109 | 性状 | 当事人在产品采购、经营环节未违反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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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次性医用棉垫 | 广州臻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 | 规格:10*12 | 批号:150315 | 外观、脱脂棉纱布、医用脱脂棉、荧光物 | 当事人在产品采购、经营环节未违反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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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脉冲治疗仪 | 蓬江区夕阳红医疗器械用品店 |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 LHJ-IV型 | 编号:013249 | 热疗温度和超温保护、指示灯和按钮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1年,产品被抽样日期是2016年7月,被判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时间是2016年12月(距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超过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已责令企业整改,同时加大监管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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