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3〕5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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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22
  •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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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3〕5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定制式活动义齿(型号规格:树脂基托可摘全口义齿,产品编号:202304245),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为“基本要求及技术要求”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相关规定。当事人上述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3.5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附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药监械罚〔2023〕500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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