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套装(型号规格:TF - C 12Fr2x20cm,产品批号:2303223)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和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复检,检验项目“2.3.6紫外吸光度”不符合国械注准20143032347《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套装》产品技术要求,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4〕2008号)行政相对人名称×××科技(佛山)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4〕2008号违法行为类型生产和销售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套装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套装(型号规格:TF - C 12Fr2x20cm,产品批号:2303223)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和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复检,检验项目“2.3.6紫外吸光度”不符合国械注准20143032347《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套装》产品技术要求,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罚类别行政处罚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产品和罚款。罚款金额(万元)43.1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7.76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18日处罚有效期3年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MB2D034421数据来源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MB2D03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