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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7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4301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426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4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粮食加工品25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调味品16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肉制品132批次,不合格2批次。

  4.乳制品10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饮料306批次,不合格2批次。

  6.罐头3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速冻食品19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糖果制品1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酒类17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水果制品201批次,不合格2批次。

  1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0批次,不合格2批次。

  12.水产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淀粉及淀粉制品29批次,不合格1批次。

  14.糕点235批次,不合格4批次。

  15.豆制品25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餐饮食品(含餐饮具)387批次,不合格9批次。

  17.食用农产品1292批次,不合格1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xlsx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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