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调味品,乳制品(含乳原料),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3012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2972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4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1.调味品486批次,不合格4批次。
2.乳制品(含乳原料)49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3.饮料41批次,不合格1批次。
4.方便食品33批次,不合格1批次。
5.饼干128批次,不合格2批次。
6.速冻食品401批次,不合格1批次。
7.酒类21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8.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9.食糖12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10.餐饮食品(含餐饮具)228批次,不合格2批次。
11.食用农产品852批次,不合格29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广州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经营、召回等措施。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进行消费,并索取和保存购物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或标签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贮存温度是否达到标签标示的要求,不要购买无生产加工单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宣称能治疗疾病的食品,不要到无证无照、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店或流动摊档消费购物。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线索,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