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GSP认证证书通告(2016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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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09
  •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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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采芝莲药房和广州林芝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沙东分店两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通告。


药品GSP认证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违法事实

C-GD-14-GZ-0007

广州林芝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沙东分店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185

企业配备储存药品的冰箱容积为75;该冰箱的温度调控不符合要求。

C-GD-14-GZ-0492

广州市黄埔区采芝莲药房

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社区风度街8102

未能提供个别药品采购发票。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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