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蜂蜜生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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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7-24
  •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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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加强蜂蜜生产监管工作要求,近日,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蜂蜜生产企业的监管,严防不合格蜂蜜产品流入市场。

  一是立即进行摸查。由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辖区蜂蜜生产企业,对蜂蜜生产情况进行逐一摸查登记,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全面摸清了全市蜂蜜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二是迅速组织突击检查。对全市9家蜂蜜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情况,查阅入库记录、产品产量记录、销售台账等资料,重点核对了企业原料采购量与成品产量的比例。

  三是进行专项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蜂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重点检验了铅、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等项目,经检验所检批次产品均合格。

  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所有获证蜂蜜生产企业均签订了书面承诺书,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并将承诺书张贴或悬挂在生产车间显著位置,警醒企业严守承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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