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精心部署 深入开展“清明节”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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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0
  •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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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局认真组织、积极开展“网上祭英烈”及清明食品安全督导保障等主题实践活动。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群众性缅怀祭奠活动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缅怀先烈、传承传统、明德修身”活动。局工会发动干部职工积极登录中国文明网,在清明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网上祭英烈”“网上祭先人”活动,在网上敬献鲜花,发表感言,抒发情怀,寄托哀思;学习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和崇高品德,表达我们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激发爱党爱国情感。

二、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广大市民“清明节”创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清明节期间全市未接报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良好。一是抓工作部署。市局节前专门印发关于加强2017年清明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传达部署工作,开展节日专项检查和督导。二是抓节前检查。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和地方风俗,以乳猪、烧肉等清明节期间消费量大的应节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查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范操作和食品原料采购情况,加强抽检,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

三、加强监管,节前公布清明食品专项抽样信息

开展清明应节食品专项抽检,共计抽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烤乳猪、烧猪、烧鹅、烧鸭、烧鸡等清明应节熟肉制品26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10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96.2%,并依法对生产经营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进行查处;越秀区牲畜屠管大队开展乳猪产品专项检查,对所有经营乳猪产品的农贸市场、餐饮酒楼、经营肉品的各经营业户进行大检查共检查大型超市11间,大型餐饮企业166间,无发现问题乳猪。331在市局网站公布了“2017年清明应节食品专项抽检信息”,让广大市民放心消费。

四、温馨提示,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我局通过官网和媒体发布消费提示:一是消费者在购买乳猪等熟肉制品时,宜选择销售、贮存环境较佳的经营单位购买。发现熟肉制品颜色过度鲜艳时须谨慎购买,颜色过度鲜艳有可能是添加过量的着色剂。关注抽检信息,避免购买或食用不合格批次食品。二是在气温高的春夏季节,熟肉制品在常温下不宜存放时间过长,购买后应尽快食用,未食用完的熟肉一定要放在冰箱中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需重新加热煮透,防止变质引发胃肠道疾病。当发现食品有异味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进食。(局平安办,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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