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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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30
  •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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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共性问题,提升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坚持以白酒、土榨花生油等小作坊为重点,完善原料采购台账,强化原料储存管理,缩短原料流转周期,防止原料变性变质。大力整治农贸市场、农村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清晰可靠。不断强化农村民俗集体聚餐食品供应者管理,严格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严格过程管理。规范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设备和包装材料管理、产品标签标识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管理制度建立、管理人员配备、安全信息公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原料的管理机制,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和分级指导,大幅提升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水平。

三是开展风险排查。分析研判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投诉举报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大力整治农村“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建立“四位一体”(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重点整治、督促检查)农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做到边检查、边研判、边整治、边督查,实现隐患苗头“闭环”管理。

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严厉打击、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商部门职能专业优势,切实提高监管威慑力,为实现乡村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创新监管举措。加快推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示范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明厨亮灶”创建,积极探索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机制。以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制度,落实分级指导和加工服务者备案制度,建设统一的农村集体聚餐操办场所,逐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快检工作落实,切实加强与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协调与配合,全力完成快检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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