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8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个人、家庭)申请租赁审核结果家庭名单的公告

  • 听全文
  • 2018-10-24
  • 来源: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 分享到
  • -

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13日(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住房保障办(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个人、家庭)申请租赁审核结果公示.xls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