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办举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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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13
  • 来源:广州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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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工作,8月2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张强副主任召开座谈会,就《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公租房住户代表、媒体代表共11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住房保障办介绍了《征求意见稿》有关扩面(将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收入线准入标准从29434元/年调整为33300元/年)、提补(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4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降租(整体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70%缴交调整为10%-60%,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对房租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超出15%的家庭,实行15%封顶制度)和柔性退出(对期满审查超出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在过渡期满后分类处置:收入超标1.5倍以内的,可以自由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封顶计租;超标1.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略高于市场租金);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4方面措施。

人大政协、专家学者、住户代表等对《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好评,认为《征求意见稿》一是内容合法合规合情合理,扩面、提补、降租、柔性退出等做法,既有对国内兄弟城市和国外境外城市先进经验的吸收,也有对群众住房基本诉求的尊重和采纳,租金封顶和柔性退出机制国内首创,较好地体现了政策的继承和创新,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的温度,值得肯定。二是践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让人民群众实现住有所居,把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是一份能使群众从中获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好政策。政策实施后必将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是给予社会正能量的“大礼包”。同时也建议公租房作为公共资源,既应体现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也应建立对骗取保障、恶意欠租、严重超标的家庭的有效惩罚机制;另外,对高龄住房困难家庭也应区别照顾,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住户代表对《征求意见稿》也给予点赞,并从切身感受出发,谈了感想和意见建议。其中,住户代表黄伯伯是一位84岁高龄的矍铄老人,他在听取大家对文件的介绍后竖起大拇指用“好嘢!”来表达就这份文件的认可。

会上,张强副主任指出,本次座谈会收益颇丰,与会各界代表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公众意见征询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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