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5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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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1-26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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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部署指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各项职能作用,有力维护和促进了广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建设平安和谐广州化解对抗因素的能力不断增强。

    人民调解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各种对抗因素,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去年,全市开展了5次专项活动,重点对因拖欠工资、征地拆迁、社保福利、民办教育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深入的排查调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调处办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集体上访事件的调处工作,效果明显,市委副书记张桂芳批示“市调处办的做法很好,经验值得总结”;海珠区调处办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家谊超市拖欠员工工资的纠纷问题,得到苏泽群副市长的充分肯定。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出台了《新时期广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提高了村(居)调委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培训了调委会主任及调解员5000多人次,使调解调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得到较大提高(略)。去年6、7月份,受市政府委托,市局先后在市政协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我市开展人民调解和调处工作的专题报告,受到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劳教工作以“打造一流业绩,争当全国劳教系统排头兵”为目标,努力提高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去年,全局劳教所和法制教育管理所连续4年实现“四无”,创历史最好成绩。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市第二劳教所顺利通过部级所的达标验收。劳教办特色工作围绕“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实现了“四大创新”,即创新劳教人员维权保障机制,引入执法听证制度、建立法律服务室;创新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机制,首次将职业中介机构引入劳教场所,在市槎头劳教所举办供需见面会;创新管理教育模式,在市戒毒劳教所进行戒毒矫治康复流程试点;创新日常管理形式,实行奖励放假、对外开放日活动等。去年12月,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到广州视察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广州市的劳教工作处于全国一流水平。

    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推进“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四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去年10月份,市局与七部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了市工商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在推动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职责,为落实具体扶持救助措施提供政策支持。安置点建设逐步向连锁化、集约化迈进。海珠区与铁路通讯公司建立了安置就业连锁网络,扩大了安置容量;黄埔区创建了“和谐创业街市”,促进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各级安帮组织开展了贴身帮教、跟踪帮教、量身订造帮教等多种形式的接茬帮教活动,帮教形式更趋多样化、社会化。去年11月,司法部在广州召开全国安置帮教工作“四化”建设现场研讨会推广我市经验。

    此外,社区矫正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之中,草拟了有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等,到基层进行了调研和摸查,为进一步启动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广州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

    律师工作坚持规范管理与拓展业务并重,有效促进了广州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04年底省属律师事务所实行属地管理后,全市律师人数增至4000多人,我们在管理模式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包括: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规范工作程序,与市律师协会建立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的协调机制;进一步严把行业准入关,规范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审批流程,增强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就律师查询人口、车辆信息及会见难的问题,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协调,积极争取问题解决;进一步加强对新执业律师的谈话教育,引导新执业律师正确处理与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及司法人员之间的关系,近300名新执业律师接受了教育;进一步规范引导新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对全市设立未满一年的律师所进行了回访,提出建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广州地区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秩序得到较好维护,涌现出国信联合、恒益、法则明等一批先进律师所,以及钟荣、郑维民等一批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好律师。

    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宽,探索建立了与律师业发展协调的十大机制,积极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基础建设、招商引资、国企重组改制、民营经济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国内外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律师职业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公职律师担任了多个机关和公益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处理了全市旧城改造、烂尾地块处置、海珠城塌楼事件等重大工作和事件的法律事务,有力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开始启动,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其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公证工作以打造诚信品牌为核心,积极构建公证系统信息化平台,营造了一个公平诚信的执业环境。全行业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签订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建立了执业保证金制度,开展了“百名公证员诚信自律承诺签名”活动。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在电子商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出了网上信息证据保全及交易款项网上提存公证等;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建立健全了公证投诉处理监管、重大案件处理监管、网上联动监管、防范公证风险物质保障等“四大机制”,统一规范公证收费、发票等,提高公证公信力。
 
    “12348”法律服务工作加大了基础建设和网络维护力度,设备全面升级;加大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在《广州政务之窗》播出宣传片16期。全年累计接受群众咨询近2.5万人次,与其他部门承办联动案件2322宗,解决纠纷195宗。

    (三)不断提升工作优势,为建设平安和谐广州夯实法治保障基础的实力明显进步。

    法制宣传和法学研究工作得到深入推进,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提高了全民法律意识。去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年,全市8区2市和38个市直单位的“四五”普法及“三五”依法治市工作全部获得达标以上成绩,省“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组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局被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五五”普法规划进入启动阶段,出台了规划草案。青少年法制教育逐步规范,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被评为省示范基地。“普法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稳步推进,增城市新塘镇大墩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等6个村被授予省级示范村称号。举办了“全民普法二十周年”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和市法学会建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组织了法制文艺汇演,评选并表彰了首届“广州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召开了城市物业管理、毒品犯罪与司法实践研究等理论研讨会,加强了对法学理论的探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法律援助工作以解决群众“打官司难”为宗旨,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及时的法律帮助。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逐步完善网络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为横向、以法律援助站和社区法律援助点为纵向的网络体系。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不断简化,申请渠道不断拓宽,各级法援机构向群众免费发放公开信6万份和盲文版《法律援助指南》1500份。市法律援助处探索将案件指派方式改进为点援制,由受援群众自主选择承办律师,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一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83件,接待群众咨询近2.5万人次。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夯实了基层政法组织基础,促进了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全市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步伐加快,办公环境逐步改善。基层司法所立户定编工作已经完成,确立了以区(县级市)司法局和街镇双重领导、区(县级市)司法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的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制定下发了《广州市街镇司法所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较好地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司法所在促进基层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切实成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市东湖司法所和兴华司法所所长曾平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发展。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时对原有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了重新审核,扩充了法医和物证类鉴定力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鉴定机构38家,鉴定人361人,开展了17个类别的鉴定业务,加强了执业监督和指导,提高了鉴定服务质量。去年,全市各机构共完成鉴定8754件,比前年增加45.3%,为司法活动提供了有力的鉴定保障。司法考试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开通了多功能司法考试信息化管理系统,成功推出了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领证的“一站式”服务,考生反响热烈。去年,广州考区共接收7274人报名,有978人达到合格分数线,通过率为15.73%,是司法考试4年以来通过人数最多的一年。

    此外,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两次提请召开了劳教委员会工作会议,较好地理顺了劳教单位受委托权限等问题。做好对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审查工作,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立法的意见。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一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为重点,狠抓三支队伍的素质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系统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我们严格做好“规定动作”,保证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0个学时,积极创造“自选动作”,适时组织了“六会三课三实践”活动,使党员队伍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队伍中涌现出骆香梅、詹礼愿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全系统新增党支部50个,165人转为正式党员,66人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市槎头劳教所管理科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干部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另一方面,扎实开展“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组织培训考核、开展“三项检查”、加强分类整改等措施,劳教执法和管理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96%的劳教人员认为干警能依法、严格、文明管理,97%的劳教人员认为其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整顿。市局整改工作在省司法厅组织的专项评估中获得95分的优异成绩。

    二是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局党委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高了谋划全局的能力,市局领导亲自撰写的一批论文被选入《广州市政法工作优秀论文集》,市局连续第三年被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评为广州市局以上单位优秀党委中心组。劳教场所机构改革顺利开展,劳教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整体年龄更加年轻,知识结构更加合理。市局机关与基层单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局对区、县级市司法局的协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在全市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多次与越秀、荔湾、萝岗、南沙区的主要领导进行协调,对司法局班子的配备提出建议,并交流了两名处级干部担任萝岗和南沙区司法局领导。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不断得到加强,在抗击“05•6”特大洪水过程中,市司法局与市劳教局领导亲临抗洪一线,精心部署、靠前指挥、沉着应战,抽调600余名劳教干警展开抗洪抢险,取得突出成绩,市局被评为抗洪先进单位。

    三是积极发挥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两大职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全市局级干部开展法制教育和坚持长期开展党员干部法制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加强了对一所改造工程、市法律援助处装修工程等的监督,并制定了内部专项审计办法,及时发现各单位在财务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启动社会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了17名特邀监督员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实现重心下移,纪检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与干警同吃同住,了解基层党廉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筑牢了基层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

    此外,计财装备、后勤保障、机关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工、青、妇、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创新发展。

    回顾2005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主要体会有三条: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千方百计为党委政府分忧。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国、全省和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这是司法行政事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第一要素。如去年7月海珠城广场发生坍塌事故后,司法所积极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置和事故索赔工作,公证员为商户进行现场证据保全公证,法律援助律师为财物遭受全部损失的40个店铺承租人和56户居民进行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处主动上门为因抗拒卖淫跳楼致残的湖北少女刘琴琴提供法律援助;市局积极开展对从化市吕田镇和温泉镇的对口帮扶,协助搞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村镇基础建设等,都是坚持服务大局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

    二是坚持为基层服务,想方设法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领导决策、经费保障、组织建设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困难,以此增强基层实力,活跃基层工作,这是司法行政事业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的有力保障。去年,我们想方设法协助劳教单位解决各类老大难问题,如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槎头劳教所的堤围巩固工程建设资金问题,调整115名干警充实大队一线解决干警的正常休假问题等,此外,230名花都户籍劳教干警家属参加我市家属统筹医疗,东坑劳教所、第二劳教所旧址与周边单位地界争议,以及劳教干警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都得到解决。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中,我们协调省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落实了35个小汽车定编指标,协调市国土房管局解决了天河区猎德街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

    三是坚持为群众服务,满足市民的法律服务需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体察民情,全面推进便民利民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坚强基石。为此,我市律师积极参与烂尾地块拆迁的善后处理工作,开展了百名党员律师大型法律咨询活动,为6000多市民提供法律咨询,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公证行业建立了统一办证平台,建立公布了公证员诚信档案,推出了预约办证、网上办证、双休日办证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并对困难群众减免办证费用,社会效益良好,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的外部形象。

    此外,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加强同政府职能部门和政法单位的沟通协调,赢得各方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也是我们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重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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