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坚持从严治政、惩防并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纲要》和我市《具体意见》,既认真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注重有效预防,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积极开展源头治腐工作,全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坚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积极参与起草制定《广州市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出力争到2007年初步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的目标,并按照《具体意见》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区分市几套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市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全市党员干部等层次,注意运用展览、演讲、知识竞赛和测试、文艺表演、专题讲座、拍摄电教专题片以及 “廉政访谈”等形式,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同时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治理党风方面收受礼金、跑官要官、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参与赌博等五个突出问题。清理审核114项全市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撤销39项、保留6项;全面铺开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完成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借用公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等工作。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持“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基本得到遏制,严肃处理了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开展了7项专项环保执法行动,重点检查饮食服务行业污染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违法排污企业。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力度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稳步推进校服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并坚持春秋两季对中小学及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被群众举报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进行检查;市审计机关对省一级中、小学2002至2004年择校费和捐资助学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继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市180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际金额达25亿元;积极推进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试点工作,中标价格与上年度同期比下降约20%;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着力解决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红包”等问题。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没有出现违反规定强行收费的情况,也没有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出现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我市还开展了治理整顿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和治理交通运输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继续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成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现公路无“三乱”。
(四)强化惩处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持续深入。
据统计,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866件(次),初查线索287件,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68件304人,其中查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66件74人,涉及局级领导干部9人,涉及万元以上案件131件;处分党员干部304 人,其中处分局级领导干部19人,处级干部70人;刑事处理107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504万多元。
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依纪依法办案的制度和有关规定,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落实到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案件的剖析,总结教训,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申诉案件,及时为62名受到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五)加强制度建设,治本抓源头工作继续深化。
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开展专项检查,抓紧制订监督规定。进一步加大财政制度改革力度,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和会计,实行市直机关统一财务核算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制度,实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制订实施《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了对重大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建设工程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建设工程进场招标2634宗,中标价570亿元;设有标底或拦标价项目的下浮率为11.45%,降低工程造价53.77亿元。有形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不断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市本级共25宗,总面积45.69万平方米,成交总价60.27亿元。制定实施《关于我市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工作的意见》,全市产权交易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非市属企业挂牌交易项目大幅增加。目前,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已100%进场交易。完成各类企业上市交易179宗,涉及企业资产总额440亿元,通过市场运作,为企业增值4亿多元。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法》工作,采购金额37.76亿元,节约率为13%。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继续向纵深发展,政务公开公众评价总体满意度达9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100%推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81.6%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代理制,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促进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
(六)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稳步推进。
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和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和长效激励机制,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对18名自查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责令整改,其中5名受到纪律处分。409个企业建立述职述廉制度,411个企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1369名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述职述廉。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切实解决损害职工利益的问题,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推进依法行政和效能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紧紧抓住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这个关键,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的政府工作准则,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对执行《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债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法律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整顿娱乐服务场所、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落实扫除“黄、赌、毒”领导责任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清理、整顿各类违规用地、越权审批土地的行为,执行严格的保护土地政策。同时,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订、实施《广州市行政机关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共受理和核查处理行政效能投诉件11 件,促进了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提高效能、依法行政。加大对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严肃追究发生大规模违法建设、越权审批土地、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次,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0人,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8人。同时,认真抓好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真正起到处理一宗教育一片、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作用。
(八)严格纪律,加强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解决了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提高依法依纪执纪的水平,提高抵御腐蚀的能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自觉接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但是,我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不够重视,未能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少数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有发生;预防腐败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一些反腐倡廉政策法规尚未得到很好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尚未健全;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统揽预防腐败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