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7年度效能监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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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20
  • 来源: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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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7年度效能监察工作情况

    2007年度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第七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切实把效能监察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创新和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促进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和效能提升;加强国有企业效能建设,围绕企业生产管理环节中的效益、效率、质量和安全等开展扎实有效的监察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政府行政效能监察管理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行政效能监察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

    一、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效能水平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我市开展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市从2007年8月份以来,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工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荔湾区、天河区和增城市15个单位,开展了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自查自纠、认真整改提高,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五个新亮点”。
   
    (一)完善岗位责任,效能意识有新增强。各试点单位进一步理顺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推进机关职能、机构和编制设置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认真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以及管理真空等问题,使主办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协办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防止和减少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改完善,从审判、执行、司法服务到司法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岗位职责、工作考核等六个方面形成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规范(试行)》,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人民法院岗位职责制度。增城市新建了《城乡安居整治工程市领导联系督导责任制度》和《增城市实施城乡安居工程问责暂行办法》。通过强化岗位责任,使效能建设深入人心,效能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健全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有新突破。我市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自始至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和重点工作来抓,按照促进机关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各试点单位共新建制度508项,清理完善制度943项,废除过时制度98项,着力构建设置合理、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关运作机制。各单位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程公开,还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公众网站进行评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透明运行。市委宣传部健全了新闻宣传协调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制度、新闻宣传评阅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办法等七项新闻管理制度。市工商局以《行政许可法》为切入点,围绕提高执法效能,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执法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执法规范和监督制度,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规范行政行为。市监察局一方面聘请了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参与政府部门执法监督;另一方面建立了效能监测点制度,在与企事业单位、市民关系密切的政府办事机构中发布效能投诉公告、设立投诉箱,主动受理、收集群众对监测点所在单位效能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去年,我们以市监察局的名义在市直19个窗口服务单位设立效能监测点,设立22个投诉箱。

    (三)强化科技管理,工作效能有新提高。市建委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多项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如:房地产开发管理网上审批系统、房地产开发项目协同审批系统。市公安局构建起警务信息综合研判、警务实战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平台,建立了符合广州警务实际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警务通应用系统、全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三大系统。市工商局新建了《广州市工商局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市市政园林局大力打造“数字市政”建设,通过对“数字市政”地理信息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依靠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把地下管线分布情况“透视”清楚,降低了市政设施发生事故的机率和维护费用。市监察局、市信息办等单位按照我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规划局通过优化内部工作环节,采取并联审批等措施,简化优化规划审批流程,使住宅项目规划审批时间由195天缩减至80天,压缩审批时间60%。市国土房管局对142项业务中的108项简化了办理程序,简化和合并程序环节点208个,减少审批环节点52个,审批业务全面提速,绿色通道业务提速超过50%,个别业务超过70%,按时办结率超过98%。此外,为扩大效能监察联系点成果,市监察局在继续推进市工商局、荔湾区两个省效能监察联系点的效能建设工作基础上,确定萝岗区夏港街、恒运集团作为市效能监察联系点,把ISO9001系统管理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稳步上升。

    (四)规范服务行为,方便群众办事有新举措。各试点单位对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每一个办事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责任人等,规范办事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方便群众,提高效能。我市率先探索制定窗口服务规范标准,规范全市各政务窗口的建设和服务标准。市交委新建了《市交委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市交委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等10项制度;市国土房管局通过制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法行政手册》,对全局141项业务进行了梳理,详细规定各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市公安局推出多项信息化便民服务,其中,在提升出入境管理窗口部门的服务效率上,自主研发了集提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电子缴费、服务质量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前台通”服务系统,彻底解决了群众“缴费难”问题;荔湾区将ISO国际标准引进效能建设工作中,首创性地开通了“荔湾区效能建设网”,并设置了群众评议点击器和监控录像头,对窗口服务实时监督;市卫生局为规范诊疗行为和方便群众就医,启动了病历“一本通”工作,目前市民到市属、区属的40多家医院就医只需一本病历。

    (五)健全激励机制,绩效评估工作有新探索。各试点单位在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市交委修订了《市交委影响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荔湾区制定了《荔湾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荔湾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试行)》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队伍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市公安局修订了《广州市公安局民警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和《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区分局(县级市局)绩效考核办法》;天河区起草了《绩效考评工作察访核验实施办法》和《绩效考评工作公众评议实施办法》,为完善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市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之所以取得可喜的成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和经验。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委书记朱小丹同志在全市多次重要会议上强调,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机关的效能工作,同时,对我市试点工作专门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朱小丹书记、张广宁市长和陈国副市长等领导同志还先后考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和效能给予了肯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为我市顺利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试点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各试点单位都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具体指导协调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而且都是由“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或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效能建设工作,形成了领导主动督促、重点关注,机关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督导督办工作协调有力。在试点工作中,市和各单位效能办注重发挥监督协调作用,组织试点单位到佛山、荔湾和漳州参观学习,借宝取经;针对试点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召开会议,分析形势,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任务;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督促整改落实,有效地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舆论宣传有声有色。试点单位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大力配合,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试点工作期间,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发简报39期,各试点单位共制作宣传墙报94期、编发机关效能建设专刊共计209期,中央和省、市各种新闻媒体先后62篇(次)报道了我市开展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情况。各试点单位还利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机关宣传栏、广播、内部刊物等进行宣传引导,形成了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的立体式宣传局面。

    二、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管理环节中的效益、效率、质量和安全,着力抓好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2007年,我市在着力抓好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的同时,把效能监察作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形成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指导,业务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国有企业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进了国有企业的效能建设。

    (一)强化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指导。企业效能监察是效能监察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实现企业经营和效益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市针对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及清产核资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印发《关于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加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推动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同时,通过召开企业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企业效能监察培训班、信息通报、举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论坛等多种形式,加大企业效能建设的组织指导力度。2007年,我市监察局蔡国强副局长多次深入企业为干部、职工讲授企业效能建设的有关知识,参与培训的企业干部、职工共计达三千余人,既普及了企业效能监察知识,提高了干部、职工企业效能建设的意识,又增强了指导企业效能建设的力度。

    (二)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和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各企业把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内容来抓,紧紧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开展工作。一是明确效能监察的工作定位。形成了企业内设监察机构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拓展效能监察的工作思路。按照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监督检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和经营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对企业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效能评价以及相关责任追究,推进企业完善内控体系,提高核心竞争力。三是理顺效能监察的工作关系。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效能监察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实施全程监管的职能。四是确立协调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坚持由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经营管理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效益和效能以及经营管理者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规范效能监察的工作制度。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制定出台《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等近20个配套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效能监察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突出重点,确保效能监察取得实效。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关键环节中存在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问题,对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营销采购、质量安全等进行效能监察立项;把在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外欠工程款、备用资金、不良债权等资金运作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把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作为重点监察事项。据统计,我市直属国有企业对下属240多家企业开展了效能监察工作,监察立项294项,追回损失约7845万元,节约成本1670万元,建立及完善相关制度81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拓宽系统监管领域和完善系统功能

    2007年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系统建设、监管范围、管理方式初具规模和不断规范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指导,破解难题,狠抓工作落实,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实现省、市、区三级联网。2007年按照我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整体规划要求,积极推进12个区、县级市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各区、县级市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力度。投入资金近1100万元,搭建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将政府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及时纳入监察范围。截至2007年12月底,我市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白云区,荔湾区、花都区共10个区完成了系统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实时监察,实现与省、市、区电子监察系统联网监察。

    (二)扩大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通过到重点单位调研和召开协调会,通报系统建设情况等形式,督促市直有关单位加快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扩大市直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系统监管的范围,提高自动上报有关数据的能力,保证了一期项目各单位数据报送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全面性。2007年,全市有17个直属部门和单位的审批业务与监察系统直接对接,实现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监察系统监控范围。据统计,我市目前共有768项审批事项纳入广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收到各个单位上报数据71,661项目,其中受理48,099,办结57,092,提前办结率为78.8%,向各有关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发出警告短信200多条,较好地发挥了系统的功能作用。

    (三)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成了资源配置优化、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监控视野宽、运行速度快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全市32个委、办、局单位、210多个服务窗口的集中监察,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监察效益。

    (四)积极推进三期系统建设。在认真做好电子监察系统二期建设,充分发挥好现有系统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扩展电子监察系统使用范围的新路子。前往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调研,对招投标工作流程进行了解剖,逐步研究监控的重点,并结合其他城市好的做法,初步形成了三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发挥电子监察系统作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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