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林业局2008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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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8-27
  •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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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近年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青山绿地二期工程为重点,以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兼顾,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实现了城市林业科学发展的大跨越,为宜居花园城市、首善之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生态基础。去年获全省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一名,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成功举办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层论坛和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如期实现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2008年工作总结

  (一)植树造林全面开展。一是加强山地造林和林分改造。全市共完成造林作业面积1.82万亩,其中迹地更新1.48万亩、低效林改造0.34万亩,中幼林抚育1.82万亩,育苗274万袋,四旁植树7.31万株,农田林网植树3.0万株,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二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白云区云高生态公园举行以“营造绿色家园,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省市领导汪洋、黄华华、欧广源、朱小丹、张广宁等亲自参加的广州地区党政军民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在萝岗区广州义务植树公园开展“回报热土”广州文化界人士义务植树活动,掀起了全市义务植树的热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大型义务植树点近25个,镇街一级植树点70多个,主要认种认养点14个,方便了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家庭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全市组织开展了30多次较大规模的植树活动,有17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1%,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蔚然成风。

  (二)青山绿地工程顺利推进。一是林带林区建设年度任务按计划完成。完成建设和改造面积1465公顷,且长势良好。如从化(明珠)工业园防护林区、南沙工业园防护林区、滩涂红树林区等项目全面进入管护阶段。二是新农村绿化全面开展。2008年完成番禺坑头村、天河吉山村等新农村绿化项目79个,绿化面积138万平方米。三是编制完成“增绿”行动计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到55%的要求,在广泛调研,借鉴华东城市绿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广州宜居城市增绿行动计划》,并纳入《广州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

  (三)生态公益林体系逐步完善。一是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66条惠民措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07年的每亩18元提高到2008年的25元,并做好了2009年进一步提高到每亩30元的计划安排。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公益林区位调查,为下一步实施“按地、按质、按劳”补偿,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做好准备。二是加快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组织修编了《广州市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快白云帽峰山、天河火炉山、黄埔龙头山、番禺大夫山等近郊重点森林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市民提供了休闲旅游的好去处。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市森林旅游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另经省林业局批准,新设立广州市天鹿湖省级森林公园,使全市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总数达48个,总面积117.9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6%。

  (四)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一是严控森林资源消耗。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全市实际采伐林木17.17万立方米,征占用林地606.9公顷,未突破省下达的30万立方米和610公顷定额指标。二是严格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方针,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全年累计完成防治面积9.93万亩,监测面积422.23万亩,种苗产地检疫1191亩,有效控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蔓延。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全面完成我市首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发现广州木莲和广州堇菜2个新种,17种国家级保护珍稀濒危植物,32种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野生动植物种类占全省近50%、全国10%以上。

  (五)森林防火成效显著。一是加强了森林消防队伍的技能体能训练。对全市16支、65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练培训,成功举办了第3届森林消防比武。二是加强了防火机械的配置和检修。检修、装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47台、高压水泵144台,满足了森林防火机械化的需要。三是全面完成省人大议案下达我市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全市建成生物防火林带3051公里、4102公顷。省检查组高度评价“规划好、栽植好、管护好、成林好、成效好”,已经发挥初步的生态、社会效益和防火功能。据统计,在去年冰雪灾害后森林防火严峻形势下,全市共发生森林火警161宗、火灾14宗,过火面积1224亩,基本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六)林业执法进一步加强。在抓好日常执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的同时,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秋季旋风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严格木材市场和野生动物市场整治,加大对乱砍滥伐和非法经营保护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200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82起,其中刑事案件96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51人,其中刑事拘留120人,批准逮捕72人,行政处理122人,打掉各类团伙9个;查获野生保护动物12760只、7001.28公斤;查处非法侵占林地364.49公顷,违法木材1844.12立方米,有力地保护了多年生态建设和造林绿化成果。

  (七)林业科技支撑明显。一是加大林业实用技术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了林木种质资源、珍贵树种、生物能源、有害生物防治等17个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提高了林业科技的应用水平。二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与功能监测。加快帽峰山、南沙湿地、从化温泉等5个重点森林生态定位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筑面积2910平方米,持续开展生态安全和森林环境、森林健康监测研究,发布森林质量信息。三是协办第三届亚欧城市林业研讨会。来自丹麦、意大利、韩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10多名外国专家及国内相关城市代表近100人出席研讨会,探讨交流了城市林业建设的经验与模式。四是积极推进林业工程标准化工作。制定并发布《林业造林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及《造林设计、造林、管护技术规范》,促进了我市林业工程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八)林业宣传凸显特色。一是配合中央媒体专题宣传广州城市森林建设。年初,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的批示,由中宣部、国家林业局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台等10家中央媒体采访团,对我市近年通过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的典型经验,进行了为期3天的专题集中采访报道,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二是成功举办多次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推出《创国家森林城市――区县巡礼》系列专题报道,精心组织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北京新闻发布会、广州新闻通气会和广州市首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结果新闻发布会等3场高质量的新闻发布会,举办“建绿色广州,创森林城市”有奖征文和“绿色广州”杯摄影大赛。三是社会宣传形式多样。在机场、地铁等重点地段设置“森林城市建设”公益广告,在电视、电台滚动播放宣传短片,在各级新闻媒体、网络播发消息600多条(次),实现了“与区县联动、与市民互动、与部门合力、与传媒对接”的全方位宣传,做到了“有声、有图、有文、有影”,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九)圆满承办高规格会议。一是承办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层论坛。5月30―31日,由国家林业局、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广州市政府承办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层论坛”在广州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及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委领导、部分省(区、市)代表、专家学者近200人参加了论坛。二是承办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11月16日―19日,由国家林业局、广东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广州市政府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广州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等10多位副部级以上领导及全国各省(区、市)代表600多人出席论坛。市领导朱小丹、张广宁、朱振中、凌伟宪、邬毅敏、苏泽群、陈国、郭锡龄、苏志刚等分别出席论坛及相关活动。借助论坛平台,充分展示了广州经济社会与城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成果,树立了广州“森林之城”的新名片,提高了广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十)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根据杭州、西安、武汉、南宁、大连等10多个城市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激烈竞争的形势,在前期加大青山绿地工程建设力度,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创森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朱小丹书记亲自会见专家考察组成员,张广宁市长、陈国副市长亲自赴北京汇报,重点加强与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接受国家森林城市检查考评。5月中旬,国家森林城市考察组到我市开展了为期3天的考察检查,高度评价广州创森工作具有浓郁的岭南特色;认为广州不仅是经济发达城市,更是城市森林建设、生态建设的典范;广州不仅是“商都”、“花都”,还是“林都”;广州创森所做的工作另人钦佩,所取得的成效令人振奋。广州顺利通过国家的考评,并在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朱小丹书记专门批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取得成功标志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上了新台阶。要以此为新起点,瞄准世界先进城市水平,继续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为建设全国一流花园城市进一步夯实生态基础。”

  广州城市林业建设取得了好的成绩,但与林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差距:一是城市森林数量偏少、质量不高,生态功能较弱;二是森林布局和结构尚待优化,特别是中南部的林木绿化率、森林覆盖率还有待提高;三是城区绿化乔木树种偏少、色彩单调,路网绿化、立体绿化不足;四是应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城市林业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水平不高;五是城市林业建设用地受到制约,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管理体制有待理顺等,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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