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农业平稳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2009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295.7亿元,同比增长3.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067元,同比增长12.6%,增速连续第四年超过两位数,并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一)加强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
一是抓好农业基础建设。去年我局共安排1.9亿元对5.93万亩农田和1.42万亩鱼塘进行标准化建设,加上市水务局和区(县级市)的建设任务,预计全市全年将完成近14万亩农田和1.9万亩鱼塘的标准化建设任务,累计完成135万亩农田和13.1万亩鱼塘的标准化改造,分别达到建设任务的94.5%和88.8%。加大科技兴农力度,以农业科技攻关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良种补贴工程、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为抓手,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完成7000名新型农民的年度培训任务,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57%、76%和95%。农业机械化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01万千瓦。
二是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南沙现代都市农业园、从化友生玫瑰产业园被评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并推荐“从化万亩鲜切花生产与旅游综合示范区”申报高标准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积极引导城市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涌现了花都天生卫康现代化养猪场等一批大手笔投资的新兴农业企业。全市市级龙头企业达到80家。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成为我市首家农业上市公司。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管理试行办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81家。
三是加快土地流转。制订了《广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明确土地流转范围、原则、程序,财政扶持办法、补助标准,土地流转管理机构、职责、奖惩规定。去年市财政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资金1000万元,对连片经营规模在50亩(北部山区40亩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的,由市财政每年按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在花都区花山镇等3个镇(街)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成立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截至去年10月,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52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35%。
四是加强与珠三角兄弟城市农业发展合作。与佛山市农业局签署了《广州市佛山市农业农村同城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构建两市农业农村同城化发展格局。与肇庆市、佛山市签订广佛肇农业合作框架协议,加快与珠三角农业农村合作发展的步伐。
五是完善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农业的直接补贴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市各类农业直接补贴资金超过1.4亿元。其中:安排各级种粮补贴资金共1.12亿元,平均每亩补贴123元,种粮农户户均获得补贴596元;安排花卉、蔬菜、水果等农业良种补贴300万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00万元;分别发放渔船柴油补贴、渔民转产转业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资金1980.8万元、116.5万元和139.48万元。同时,会同市财政、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农业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试行办法、农业产业化生产配套设施用地管理等政策措施。努力拓宽农业投入渠道,与市农信社签订了《支农贷款合作框架协议》,市农信社承诺在3年内对我市专项涉农贷款投入将不少于200亿元。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有序推进供亚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了《亚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农业局亚运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亚运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专责小组。开展了供亚运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资格情况调查工作,选定48家供亚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组织开展以种植业、水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及农资打假等七个专项整治行动。经过集中整治,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79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6000多份,指导培训36898人次,监测场所4107个次,抽样550720份,总合格率达99.3%。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省督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体系。强化农产品监测工作。制定《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五年建设规划》(2009年~2013年),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制订农业地方标准近180项,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5个;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基地达903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23家、产品98个,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5家、产品212个。逐步推进溯源系统,在部分蔬菜基地和江南果菜批发市场安装农产品标识追溯系统,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四是积极应对外源性“瘦肉精”事件。协同市食安办等部门,妥善处置了外省输入生猪引起人“瘦肉精”中毒问题,确保了我市未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认真总结“瘦肉精”事件的经验教训,继续加强了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养殖环节、生猪批发市场、屠宰厂的监督抽检力度。
(三)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重点抓好畜禽强制免疫,全市动物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效果达到规定要求。继续抓好检疫监督,推进落实了活禽批发市场休市和消毒制度。紧密配合卫生等部门,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生猪养殖场的巡查、监控和指引。
二是继续抓好广州亚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建设。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亚运马术比赛项目建设工作,加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力度,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开展业务培训,协调广东省交通厅、广州市公路局等单位落实无疫区马属动物生物安全通道建设以及交通标志设置等工作,大力开展无马疫区宣传。去年11月,广州亚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建设顺利通过农业部评估验收,成为我国内地首个无疫区。
三是着力抓好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重点是全面开展了红火蚁疫情监测,建立完善红火蚁根治示范区,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统一防控行动。
(四)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农业(海洋)生态保护。
一是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全面完成9个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资源调查,系统建立我市岛屿自然资源、环境及社会经济状况的基本资料。深入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系统建设与运用,获“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优秀单位”称号。继续抓好海域使用确权办证工作,截至去年底,全市已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共78本。启动实施《广州市渔港建设总体规划》,稳步推进渔港建设。加强海洋经济统计工作,及时反映我市海洋经济运行状况。
二是加强农业(海洋)生态保护。以实施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工程、化学肥料减量使用工程、农药减量化防控工程为主线,积极推进环保型大型养殖场建设、中小型养猪场废水处理、测土配方施肥、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工作。在流溪河流域推广水稻化肥减量施用新技术应用面积超过20000亩,进一步减轻了流溪河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后续阶段工作,被省污普办综合检查组考核为“优秀”。同时,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加强海洋环境监测。
(五)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快中心镇发展。继续协同推进中心镇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历年来已立项未实施的中心镇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牵头研究起草了《广州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启动扶持资金分配方式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心镇经济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全年中心镇国内生产总值可超千亿元,比2008年增长超过20%,“两税”收入预计可达79.3亿元,地方可支配财政收入预计24.9亿元。招商引资、产业基地建设等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快北部山区镇协调发展。牵头制订《关于加快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工作方案》。加大北部山区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及时足额拨付市本级1500万元山区镇项目统筹资金,并通过调整种粮直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分类救济、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资金配套比例,减轻山区镇负担。预计去年六个山区镇工农业总产值约58.8亿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568元,“两税”收入4.1亿元。
三是大力整治村容村貌。继续通过资金补助、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等形式,扶助一批村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建设,带动全市掀起了村庄环境建设的热潮。去年继续选定100条试点村和部分重点村,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215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到去年底共完成774条行政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占全市行政村的68%。
四是发展乡村旅游。牵头制定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工作方案,拟订广州市农家乐评星标准,扶持培育了从化溪头村、田心社和增城“小楼人家”等一批特色乡村旅游品牌景点,支持区(县级市)举办“荔枝节”、“菜心节”、“梅花节”等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推进我市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六)协调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协调市委政研室等有关部门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1+12”系列文件的制定工作,初步构建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文件部署,按照这次机构改革我局加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赋予“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三农’工作”职能的要求,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基本完成全市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大力开展自然村通水泥路、农村自来水普及、农村污水处理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加快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乡户籍制度等制度改革,推动我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