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加快建设现代渔业,增强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海洋与渔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海洋综合管理和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
1.加强海洋综合管理。积极协调把我市列为广东省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荐纳入全国海洋发展战略。累计办理海域使用权项目80宗,开展了104个用海项目排查登记;基本完成无居民海岛的调查;完成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管理系统信息入库和移动监测功能开发;继续编制完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龙穴岛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组织参加广东省首届海洋经济博览会。
2.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加强渔业执法,坚持实施伏季休渔和增殖放流制度,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全面完成水生动植物本底资源现状调查,挂牌成立全国首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原种驯养繁殖基地,唐鱼、山瑞鳖等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进一步加强。
3.抓好海洋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成《广州市龙穴岛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验收、发布工作。参与完成《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规划》的编制和调研。继续完善编制《广州市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广州市海洋事业发展报告》。
4.进一步提高海洋灾害预报和应急管理水平。与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协作,每天在“广州海洋信息网”、广州电视台发布海洋预报信息。同步开展海洋灾害、风暴潮预警预报的业务工作,在广州市三防办有关网页同时发布,使海洋灾害预报与政府防灾工作互相结合、融为一体。
(二)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健康发展。
虽然受到春季气温偏低不利气候因素影响,但是我市全年渔业生产相对稳定,渔业经济发展良好。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量44.6万吨,较去年增长约2%,水产品总产值(现行价)58.9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215元,比去年增长10%。
1.加强水产设施化养殖。市本级财政投入300多万元扶持建设水产越冬棚和苗种培育设施。目前,全市水产越冬棚面积达1万亩,工厂化养殖面积3万多平方米,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水产品的生产和苗种业的发展。全市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水产苗种场发展到110家。
2.继续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渔措施。2010年市级财政共安排鱼塘标准化建设资金7527.654万元,建设面积25092.18亩。完成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总结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报送市政府。妥善解决天河区海心沙岛合法渔船问题,共补偿渔民578.6599万元,解决52个渔民的社保医保问题。
3.做好亚运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和养殖环节药物使用监管的督察,加强水产动物病害防控,做好水生动物重大病害和疫病的的监测防控工作,确保无公害水产基地、加工原料基地、出口生产基地三类基地和水产苗种场100%建立养殖记录和监管制度。上半年完成了水产养殖单位数据库的整理录入工作,全市共有446家养殖场纳入《广州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有45家苗种场纳入《广州市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省海洋与渔业局通报的2010年1~8月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我市养殖水产品药残合格率为100%,水产苗种药残合格率为98.0%。
4.抓好渔业资源保护。组织落实好伏季休渔制度,市休渔船全部安全度休。组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举行第三届广东“休渔放生节”广州会场活动,连续第八次在市区珠江河段举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投放了包括四大家鱼等多个品种共800万尾鱼苗,全市水域共放流鱼苗3800万尾。
(三)渔政海监管理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
1.加强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完善渔港事故防范机制,推进渔港安全责任主体转移,强化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镇政府、村委会更新或建立渔港规章或管理制度6个,与辖区渔村签订安全责任书10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渔船400多艘次、渔港12个次,督促渔村完善码头消防、救助设施,补充灭火器132个、水龙带200米、水枪2套,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完成渔船进出港签证2907艘。2010年,全市未发生一宗死人和其他重大渔业安全事故。推进渔业生产安全监管通讯指挥系统建设。推进渔船检验体系工程,开展了省2艘120吨海监船建造检验工作;完成渔政303、渔政311等执法船、穗远渔22等远洋渔船的营运检验,以及新建海监船相关图纸审核和渔政311船部分设备改装审查工作。
2.加强渔业执法。组织开展渔业执法示范大队建设,完善渔业水域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巡查制度,实行渔业水域巡查工作通报制度。开展渔业执法专项行动,截止10月份,组织全市联合专项行动4次,检查渔船4829艘,清理违规网具743个(张)、滩边罟10560米,作出罚款103宗,罚款11.045万元,没收渔船22艘、电鱼机42个;检查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经营利用场所334个,查获违规案件10宗,罚款0.45万元;对全市117家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未年审的单位进行集中清理,促使25家经营单位申请年审、83家注销、9家下半年申请年审。组织有关水生动物保护专题宣传活动,印制并派发有关宣传手册800多份,悬挂横幅13条。做好二沙岛水域综合整治工作,派出人员600余人次,昼夜参与执法200多次,查获违法捕捞船舶40余艘,驱赶、警告近100艘次。
3.加强海监执法工作。开展用海项目排查登记工作。全面核查辖区114个用海项目情况,查缺补漏,剔除13个闲置已久且未进行新开发的历史用海项目,完善了登记资料。组织实施广州地区“靖海”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快艇31艘次、执法船2艘次、执法车辆21辆次,查获非法倾废船舶1艘、非法捕捞案件14宗,对部分移动船坞涉嫌非法用海进行了警告和责令整改。承担珠江口海砂开采轮流执法巡查工作2次。组织做好《海岛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